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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费豁免最早出现在少儿险中,指指在保险合同规定的某些特定情况下导致完全丧失工作能力时,由保险公司获准,同意投保人可以不再缴纳后续保费,保险合同仍然有效。它相当于为保单再加了一份保险,是保险人性化功能的体现之一。由于保费豁免保的就是免缴保费,因此,比较公认的是保费豁免应该捆绑在保费金额最高,将来有返还的保险产品上,像养老险、子女教育金储蓄保险等长期缴纳保费的险种。短期产品一般没有也没有必要包括这一条款。而一般医疗意外险,达到豁免条件往往也达到了理赔条件,因此也不需要捆绑保费豁免。随着保费豁免的发展,也很有可能将来会用在其他多元化的产品中。而根据保费豁免的设计原理,应该为保费承担者购买,如果是自己给自己买保险,那就没有必要附加保费豁免,保费豁免的作用实际上是一张单子报两个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如果一旦发生了意外,理论上保费豁免就可以生效,保费豁免的申请应该迅速即时,以免耽误最佳申请时机。消费者在选购保费豁免这一服务的时候,应该根据自己实际应该保障的东西进行选择,并不是所有的保险都需要保费豁免,也不是所有人都需要保费豁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