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家暴,如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朝阳法院发布申请指南
2023-04-13 15:38:20 北京日报客户端

遭遇家暴,如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4月13日,北京朝阳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发布《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指南》,并通报相关典型案例。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去年一年,朝阳法院共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44件,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37份,平均签发时长仅1.5天。


(资料图片)

朝阳法院王四营人民法庭庭长李甲军介绍,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而作出的民事裁定。其作为特殊民事程序,在申请、审查、执行等方面具有高度独立性,受害者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申请,不需要依托离婚诉讼或者其他诉讼,也不需要交纳诉讼费用。法院会在受理受害者申请后72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情况紧急的会在24小时内作出。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被申请人主要为家庭成员,但也包括除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例如共同生活的儿媳、女婿、公婆、岳父母以及其他有监护、扶养、寄养等关系的人等。”李甲军说,今年1月1日实施的《妇女权益保障法》首次将婚姻关系或恋爱关系终止后仍存在的纠缠、骚扰、暴力行为纳入被申请范畴,进一步强调了对妇女人格权益的保护。

朝阳法院发布的《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指南》,以十七组问答形式明确了家庭暴力种类、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人范围、申请条件、申请方式、申请材料、申请书范式、签发条件等实体及程序性事项。

《指南》明确,除《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的家庭暴力的常见形式外,实践中冻饿以及经常性侮辱、诽谤、威胁、跟踪、骚扰等精神或身体侵害行为也均属于家庭暴力。

《指南》还落实了人身安全保护令代为申请制度,明确,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等在发现相关受暴事实时,可以依法及时指引受害者申请或依法代为人身安全保护令。

实践中,大多数当事人对家庭暴力证据范围、种类不了解,缺少证据收集意识,导致其申请因“证据不足”而被驳回,限制了人身安全保护令作用的发挥。《指南》也明确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证据种类,受害者可以根据个人情况,在遭受家庭暴力时有意识地留存、收集证人证言、伤情照片、医疗机构证明、出警记录等证据。

根据《指南》,人身安全保护令自法院作出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被申请人如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在朝阳法院通报的一起典型案例中,方某在妻子杨某怀孕期间及孩子出生后常殴打、辱骂杨某。杨某不堪忍受,哺乳期间搬离双方共同居所另行租房,方某仍跟踪、骚扰。杨某深感其与幼子的人身安全受到紧迫威胁,遂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朝阳法院依托立案庭与王四营法庭建立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点对点协同办理工作机制,打通快立快审绿色通道,于收到申请后7小时内即签发了人身保护令。

朝阳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齐晓丹介绍,朝阳法院王四营人民法庭定位于妇女和少年儿童权益保障专业化人民法庭,集中办理涉妇女儿童权益的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并为有需要的申请人提供免费心理疏导服务。

《指南》发布后,受害者可结合《指南》内容,根据个人情况,在遭受家庭暴力时有意识地留存、收集证人证言、伤情照片、医疗机构证明、出警记录等证据,及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避免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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