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失信案例】天天315|螃蟹标255克捆绳重55克!海口市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打击缺斤短两专项整治行动
2023-04-18 17:16:41 海口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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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龙市场某摊位的捆绳称重对比,涉嫌螃蟹过度捆绑。图片由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4月17日消息(记者 蒙健) 4月10日至12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科会同海南省计量所技术人员,对龙华区文华市场、火车头万人海鲜市场,秀英区秀英小街市场,琼山区塔光市场、培龙市场等5个市场进行计量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打击螃蟹过度捆绑、使用非法定单位计量器具等违法违规行为。

文华市场某摊位的捆绳称重对比,涉嫌螃蟹过度捆绑。图片由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

此次行动,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抽查电子秤457台,检查发现,绝大多数水产摊经营者能够做到诚信经营,将捆扎绳重量控制在螃蟹自重5%的合理范围内。个别商贩存在侥幸心理,存在螃蟹捆绳超重的情况。其中文华市场某摊位一标价360元/kg的螃蟹,重355克,塑料绳重10克,根据《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螃蟹的捆绳重量不得超过1克,已经超标;而在培龙市场某摊位标价160元/kg的螃蟹,标重255克,塑料绳重55克,根据《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螃蟹的捆绳重量不得超过1克,属于严重超标。上述两家海鲜摊位涉嫌螃蟹过度捆绑。

执法人员在秀英小街市场检查。图片由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

记者了解到,根据我国《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称重范围小于、等于2.5千克的海产品,负偏差不得高于5克,称重范围10千克的海产品,负偏差不得高于15克;经营者不得将包装的重量计入商品的重量。执法人员解释道,如果螃蟹的价格高于100元/kg的话,当一只螃蟹的标重在500克内,捆绳重量不能超过1克;当一只螃蟹的标重在500克-2千克之间,捆绳重量不能超过2克;当一只螃蟹的标重2千克-5千克之间,捆绳重量不能超过3克。

此外,检查人员还发现检查发现,市场经营者涉嫌使用未经检定电子秤4台,涉嫌使用超期未检电子秤2台,涉嫌违规使用“市斤”秤1台,执法人员已将上述案件线索移交属地监管所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遇到螃蟹捆绳超重的情况,可拨打12315或12345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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